宽带接入网业务属于基础电信业务,试点企业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和共建共享的相关原则,可以建设从用户端到网络接入服务器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有线通信网络设施,可以开展相应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其中取得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企业还可以自有品牌向最终用户提供宽带上网服务。
宽带接入网
(一)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民营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认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三)有3年以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四)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五)具备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
(六)有必要的场地及设施。
(七)具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首批试点城市为:太原、沈阳、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试点时间3年。
根据客户描述的业务情况确定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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