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编号:04028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
服务指南(完整版)
发布日期:2017年5月31日
实施日期:2017年5月31日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本审批事项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
该事项的审查类型是:前审后批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第七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四条。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相关处室受理。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
本审批事项无数量限制。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五条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七)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业务种类:不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版);
2.申请主体类型:不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3.注册资本:不符合最低限额要求;
4.申请主体资质:不具备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施;
5.申请主体信誉:无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已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或公司一年内有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违规记录;
6.申请省内经营电信业务的,注册地不在本省。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2.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3.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5.公司概况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9.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相关证明
10.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
11.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12.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13.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在线接收,申请者应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在线填写表单,提交申请。
2.窗口接收,申请者在领取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接收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联系电话:010-82140090。
申请者应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注册登录,在该系统上填写表单,并提交申请。
申请者需在TSM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按照要求上传有效材料。申请企业应对其提交的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窗口对其发放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签发的《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受理后审查,且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向申请者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批准名单及领证通知将公布于《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申请者按照通知要求前往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领取。领取时,企业一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本审批事项采用电子政务方式,申请企业应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提交申请材料。
本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应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有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对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受理申请之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第七条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管理需要,可以组织专家对第八条第五项、第六项和第七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决定书类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结果通知:审批结束后,领证通知将公布于《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并有呼叫中心(010-82140090)电话通知申请者领取。
2.送达时限:作出批准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者颁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领取手续:领取人需携带相关证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领取: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领取:领取人应出示领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
5.领取地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1.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1)当事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许可的权利。
(2)当事人对做出的行政决定或其认定的违法事实及拟给予的行政处罚,或者不同意当事人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有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3)当事人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
(4)当事人对做出的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或认为其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当事人对于审批部门和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对于审批部门和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有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的权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2.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1)当事人有自觉遵守《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当事人在提出行政许可等申请时,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对审批部门依法做出的决定,当事人有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和主动、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窗口咨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2.电话咨询:010—82140090。
对于负责该审批事项的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或违法违纪问题,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形式投诉或举报:
1.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行政许可监督专用邮箱:
xgxkjd@miit.gov.cn
2.向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领导投诉与举报:
电话:010-82140090
电子邮箱:jijianjiancha_slzx@caict.ac.cn
邮寄地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邮编:100045
3.向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上级单位)纪检监察审计部投诉与举报:
电话:010-62304756
电子邮箱:jijianjiancha@caict.ac.cn
邮寄地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纪检监察审计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路)
1.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市场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通信业务受理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1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1.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企业可登录《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查询办理进程。
2.结果公开查询
方式一:申请者可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http://www.miit.gov.cn)查询公示结果。具体访问路径如下: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点击“在线办事”——“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类事项”——“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结果查询”。
方式二:申请者可访问《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tsm.miit.gov.cn)查询公示结果。在左侧导航栏输入公司名称即可搜索结果。还可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各批领证企业名单。
1. 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申请经营业务简述:至少应包含业务开展内容描述、商业模式、目标用户、收费模式等。
2. 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如实填写系统平台所在城市。
3. 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下载模板后按企业申请的业务情况编辑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书面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此上传文件的原件。
4.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如实填写,注意参股比例之和应等于100%。
5. 公司概况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至少应包括公司机构设置和职能简介,公司人员概况、已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6.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需填写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涉及主体或部门的职责及分工;需设置或指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需填写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归属部门、工作内容、全职或兼职、资质情况等。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归属部门、工作内容、全职或兼职、资质情况等。
7.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上传。
8.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如果图片超过10张,建议整理后放在word或pdf文件中上传,且文件命名应与文件内容相符。
9. 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相关证明
一、股东股权结构图
1、申请者为非上市公司时:股东股权结构图应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若某级股东为上市公司,应画出最近一次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时,该法人股东仅再追溯一级即可。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股东股权结构图应画出最近一次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时,该法人股东仅再追溯一级即可。若追溯到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仍有上市公司,则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还需再追溯一级。
2、股东股权结构图中应包括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外资情况。追溯出的所有股东都不含外资的,请在股东股权结构图下方承诺(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本公司向上追溯到任何一级股东都不含外资成分”;如某级股东含有外资成分,请在股东股权结构图下方写明“本公司第X级股东XXX是外资”,并对外方资本做简要说明,审批机关将按照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相关政策进行审核。
3、股东股权结构图需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者为非上市公司时: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需上传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二级及二级以上股东中的法人股东,还应上传该法人股东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出的能够体现最新“股东信息”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任何一级的法人股东是上市公司时,还应上传该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中最新一期披露的十大股东截图,其中新三板上市公司还需上传最近30日内查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2、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需上传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中最新一期披露的十大股东截图,其中新三板上市公司还需上传最近30日内查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的,还应上传该法人股东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出的能够体现最新“股东信息”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三、《上市公司股东信息表》(仅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需提交)
若申请公司为上市公司,下载并填写《上市公司股东信息表》,填写内容应与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新披露内容相一致,股东应按股比从大到小排列,无需打印,直接上传电子版word即可。
上述上市公司含新三板上市。
四、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图片超过10张,建议整理后放在word或pdf文件中上传,且文件命名应与文件内容相符。
10. 主要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
需按照公司概况表中的主要人员顺序,依次上传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至少应包括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3名人员的身份证。
11.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社保证明应包含公司概况表中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主体应为申请者本身;社保证明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社保证明应为本次许可提交时一个月以内开具的且为最近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黑白电子章社保证明,证明中应有验证码,可在线核验。
12. 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跨地区或省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均需上传。需上传部分包括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表,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13.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般情况下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遇有特殊情况可在此上传相关附件。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 |||||||||
拟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 |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 ||||||||
业务覆盖范围 (地域) | 全国 | ||||||||
公司名称 | 北京示例有限公司
常见错误: 公司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公司名称不一致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 册 号 | 110108012600000
常见错误: 注册号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注册号不一致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常见错误: 注册资本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中载明的注册资本不一致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2号楼316室
常见错误: 注册地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注册地址不一致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三 | 身份证号 | XXXXXXXXXXXXXXXXXX
常见错误: 身份证号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一致 | ||||||
通信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2号楼316室
常见错误: 通信地址与公司实际通信地址不一致 | 邮政编码 | 100000 | ||||||
法定代表人手机及固话 | 张三,13900000001 010-66660001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联系方式。 | 传 真 | 010-66660000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联系方式。 | ||||||
负责人姓名、手机及固话 | 李四,13900000002 010-66660002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lisi@163.com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姓名、手机及固话 | 王五,13900000003 010-66660003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wangwu@163.com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联系方式。 | ||||||
股 权 结 构 | 股东名称 |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 参股比例(%) | ||||||
张三
常见错误: 股东名称与股东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不一致 | XXXXXXXXXXXXXXXXXX
常见错误: 股东工商注册号(身份证号)与股东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不一致 | 100%
常见错误: 1、参股比例与工商档案查询章程、股东股权结构图不一致; 2、参股比例之和不等于100%。 | |||||||
企业 性质 | □国有控股 √民营控股 □外商投资
常见错误: 企业性质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载明的类型不一致 | ||||||||
上市 情况 | √否□是,已在上市 | ||||||||
√是□否取得过电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
已颁发许可证批准经营的业务种类 |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常见错误: 已颁发许可证批准经营的业务种类与已获的部颁、省颁许可证载明业务种类不一致 | 许可证号 | B2-20120000
常见错误: 已颁发许可证批准经营的业务种类与已获的部颁、省颁许可证载明许可证编号不一致。 | ||||||
声明条款:
本公司保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附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有虚假本公司和本人愿接受管理机构依法处置。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常见错误: 1、法定代表人签字为签名章或印章,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亲笔手写签字; 2、法定代表人亲笔手写签字与公司档案查询章程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不一致。 | |||||||||
填表说明 | 1、本表单填写应严格比照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档案查询章程、股东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填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应真实有效; 3、若取得过电信管理部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请勾选是,并准确填写已颁发许可证经营的业务种类和许可证号,如未取得过电信业务管理部门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请勾选否。 4、申请公司若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需填写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剩余部分填写“其他”,比例之和应为100%。 | ||||||||
公司概况表 | |||||
公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至少应包含:公司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简介,公司人员概况、已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一、公司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简介 公司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拥有运营增值电信业务所需的各方面人才,公司的技术团队是一支强有力的队伍,保证公司业务的高品质。 公司设有以下部门:财务部、技术部、业务部、行政部、客服部。 各部门职能简要说明: 总经理:把握公司整体战略方针,统筹管理公司事务。 行政部:负责公司内部的行政管理与人事管理及综合协调,对公司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公司印签﹑文秘﹑人事﹑档案﹑劳资奖惩等。受理投诉及其他工作。 业务部:负责制定销售管理制度。拟定销售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标准、建立销售管理网络,协调、指导、调度、检查、考核;负责编制年季月度产品销售计划。 财务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员工薪资管理标准及制度。 技术部:主要负责对外推销本公司,通过各种宣传手段提高社团的知名度,认知度和影响力,在每次的活动中负责协调广告的活动,宣传和策划。 客服部:负责受理客户的投诉及服务请求,监督服务执行部门(研发部、企划部、网管部等),按照服务控制程序及相关作业指导书来保障实施服务内容。 二、公司人员概况 公司现有员工数量:XX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有XX人,专科学历有XX人,中专学历有XX人;管理人员有XX人,占总数的XX%,技术人员有XX人,占总数的XX%,其他占总数的XX%。 三、已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暂无 四、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北京示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我公司是以高技术为起点,以技术创新为目标的高新技术公司,公司以北京大学及相关高等院校为技术依托,充分发挥大学的资源及科技优势并应用与生产过程。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交通运输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汽车GPS全球定位系统的深度整合、基于传感器、RFID、GPS等物联网技术的系统开发,公司通过几年的努力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GPS防拆装置及运输全过程的数据共享等项目,填补了国内在此方面的空白,在全行业处于绝对的领先地位。 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交通运输管理系统软硬件开发中密切与生产环境相联系,客户直接参与,实施效果显著,开创了交通运输行业运输组织与质量保证高效管理的先河。系统致力于整合交通运输过程的各个环节,协助运销各方面高效、协作、机动、可靠、安全运作。解决了交通运输全过程中的透明化、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管理问题。实现可控、实时监管的交通运输云网络。 | ||||
公司主要人员名单 (至少应包括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 | |||||
序 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1 | 王五 | XXXXXXXXXXXXXXXXXX | 副总经理、企业联系人 | 13900000003 | |
2 | 赵六 | XXXXXXXXXXXXXXXXXX | 技术主管、信息安全负责人 | 13900000004 | |
3 | 孙七 | XXXXXXXXXXXXXXXXXX | 客服主管、客服负责人 | 13900000005 | |
常见错误: 1、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填写错误; 2、人员联系方式不是本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 |||||
填表说明 |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至少应包含:公司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能简介,公司人员概况、已设立分支机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2、主要人员应不少于3人,至少应包括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3名人员; 3、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应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且其职务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 | ||||
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 |||
申请经营业务简述
| (至少应包含:业务开展内容描述、商业模式、目标用户、收费模式等) 业务开展内容描述:我公司拟与中央气象台签订内容合作协议,将中央气象台提供的最新天气信息整理编辑成短信,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移动网短信通道向订阅用户实时推送有偿天气预报信息,同时将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最新极端恶劣天气及时推送给订阅用户,以免极端恶劣天气带来次生灾害。 商业模式:我公司拟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开展增值业务包营销合作,例如办理某个合约套餐时,可以享受一定折扣的天气预报短信包月增值服务;同时我公司还将与一些天气预报手机APP客户端软件合作,将天气预报的订阅入口多元化推广,以提升该增值电信业务的收入。 目标用户:老年人、野外勘探人员等人员。 收费模式:包月,3元/月,至少每天1条。我公司承诺明确收费扣费信息提醒以及退订方式。
常见错误: 1、申请经营业务简述与拟申请业务种类不一致; 2、商业模式描述不清晰; 3、缺少目标用户和收费模式。 | ||
系统平台所在城市 | 北京市
常见错误: 节点城市超出申请范围。 | ||
仅限公用通信网信息服务 | 服务项目 | √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 □信息搜索查询服务 □信息社区服务 □信息即时交互服务 □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
常见错误: 服务项目与拟申请业务简述描述不符。 | |
填表说明 | 1、申请经营业务简述至少应包含商业模式、目标用户、收费模式等内容,描述应思路清晰、逻辑条理; 2、拟开展业务情况中的拟开展服务项目与申请经营业务简述一致; 3、请勾选你公司系统平台建设所在城市名称,若在多个城市建设系统平台,请如实对应勾选多个城市名称。 | ||
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专用表格 | |||||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 | 赵六 | 联系电话(手机) | 13900000004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的真实联系方式。 |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 一、组织机构设置 1、公司成立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是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2、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组、应急处理工作组。组长分别由赵六、张三担任。 二、工作职责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批准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2、确定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导、监督信息安全工作。 (二)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和规范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 2、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落实; 3、组织对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策略进行审查,拟订信息安全总体策略规划,并监督执行; 4、负责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参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规划,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组织信息安全工作检查,分析网络与信息安全总体状况,提出分析报告和安全风险的防范对策; 6、负责接受各单位的紧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报告,组织进行事件调查,分析原因、涉及范围,并评估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提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防范措施; 7、及时向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三)应急处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1、审定公司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应急策略及应急预案; 2、决定相应应急预案的启动,负责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排除故障,恢复系统; 3、每年组织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策略和应急预案进行测试和演练。 常见错误: 1、企业填写内容不完整,未包含针对责任人要求; 2、未说明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涉及主体或部门的职责及分工; 3、需设置或指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 ||||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 | 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人一: 赵六,相关资质:CCIP 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 学历:本科 联系方式:13900000004 归属部门:XXXX 工作内容:XXXX 全职/兼职
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人二: 周八,相关资质:CISP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历:硕士 联系方式:13900000006 归属部门:XXXX 工作内容:XXXX 全职/兼职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人员一: 吴九,相关资质:通过电信网和互联网安全防护技术和标准的系列培训 专业:XXXX 学历:本科 联系方式:13900000007 归属部门:XXXX 工作内容:XXXX 全职/兼职
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人员二: 郑十,相关资质:XXXX 专业:XXXX 学历:本科 联系方式:13900000008 归属部门:XXXX 工作内容:XXXX 全职/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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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 1、企业所列人员仅包括“信息安全”或“网络安全”相关人员; 2、未写明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归属部门、工作内容、全职或兼职、资质情况等。 | ||||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承诺 | 我公司在取得经营许可证以后,在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严格履行国家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将遵守如下承诺: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信息安全评估、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违法违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违法信息的巡查与处置、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用户举报和投诉处理等制度。 2、制定并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通过文件形式明确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工作职责、企业其他部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职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考核及奖惩机制等内容。工作职责至少包括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制度、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响应/处置/协调、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 3、严格落实违法违规信息发现处置机制,阻断违法违规信息发布,对于已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4、严格落实违法违规信息投诉受理处置机制,设立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违法违规信息投诉渠道,对于举报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及时核实并处置。 5、严格落实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对于涉及业务相关数据安全、涉及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进行紧急处置,并向主管部门上报。 6、定期开展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政策文件、配合政府监管机制、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信息安全技术手段等方面培训,培养员工信息安全意识,提高员工信息安全工作能力。 7、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立违法违规信息发现和过滤技术手段,能对违法违规信息进行隔离、过滤处置。 8、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用户日志留存系统,留存规定的日志信息,留存时间满足法律规定要求。 9、制定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明确并落实网络安全“三同步”、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风险评估等要求。 10、制定并落实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报告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网络安全事件上报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要求。 11、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相关标准配套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至少应涉及业务及应用安全、网络安全、设备及软件系统安全和物理安全等相关技术手段。 12、网络与信息安全联络员或联络方式变动时,在两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申请机关报备。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 ||||
填表说明 | 1.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机构内的信息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管信息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安全责任人,对企业内信息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需说明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涉及主体或部门的职责及分工;需设置或指定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3.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需写明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归属部门、工作内容、全职或兼职、资质情况等;企业所列人员必须包括“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两方面相关责任人员(可兼任)。 | ||||
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 |||
示例图片说明:示例图片隐去相关隐私信息,企业提交的扫描图片应清晰可见全新信息。 常见错误: 1、承诺书扫描图片过于模糊; 2、下载填写的承诺书模板与批准业务种类不一致; 3、承诺书没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4、图片倒立或横着上传,导致查看不方便。 | |||
填表说明 | 请下载模板,并根据当前许可证下的已有业务在对应的依法经营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后上传;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则需要新法定代表人签署。 | ||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示例图片说明:示例图片隐去相关隐私信息,企业提交的扫描图片应清晰可见全新信息。
常见错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图片过于模糊;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缺少背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已过有效期限。 | |||
填表说明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上传。 | ||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 |
示例图片说明:示例图片隐去相关隐私信息,企业提交的扫描图片应清晰可见全新信息。
常见错误: 1、工商档案查询章程扫描图片过于模糊; 2、公司章程未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 3、公司工商档案查询章程时间过久,章程中的股东出资情况不是最新的; 4、公司工商档案查询章程不完整,缺少历次章程修正案。 | |
填表说明 | 1、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如果图片超过10张,建议整理后放在word或pdf文件中上传,且文件命名应与文件内容相符。 |
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 相关证明 | |
示例图片说明:示例图片隐去相关隐私信息,企业提交的扫描图片应清晰可见全新信息。
常见错误: 1、股东股权结构图未逐级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或境内上市公司为止; 2、股东股权结构图缺少法定代表人亲笔手写签字和公司盖章; 3、缺少逐级追溯出来的企业法人股东的下述证件材料; 4、申请企业提交的二级及二级以上企业法人股东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真实公式信息不一致。 | |
填表说明 | 一、股东股权结构图 1、申请者为非上市公司时:股东股权结构图应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独资公司,若某级股东为上市公司,应画出最近一次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时,该法人股东仅再追溯一级即可。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股东股权结构图应画出最近一次披露的前十大股东,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时,该法人股东仅再追溯一级即可。 2、股东股权结构图中应包括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外资情况。追溯出的所有股东都不含外资的,请在股东股权结构图下方承诺(已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本公司向上追溯到任何一级股东都不含外资成分”;如某级股东含有外资成分,请在股东股权结构图下方写明“本公司第X级股东XXX是外资”,并对外方资本做简要说明,审批机关将按照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相关政策进行审核。 3、股东股权结构图需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公司盖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者为非上市公司时:一级股东为自然人的,需上传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的,需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和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二级及二级以上股东中的法人股东,还应上传该法人股东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出的能够体现最新“股东信息”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任何一级的法人股东是上市公司时,还应上传该上市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中最新一期披露的十大股东截图,其中新三板上市公司还需上传最近30日内查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2、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需上传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中最新一期披露的十大股东截图,其中新三板上市公司还需上传最近30日内查询的《证券持有人名册》,前十大股东中有法人股东的,还应上传该法人股东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出的能够体现最新“股东信息”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 三、《上市公司股东信息表》(仅申请者为上市公司时需提交) 若申请公司为上市公司,下载并填写《上市公司股东信息表》,填写内容应与巨潮资讯网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最新披露内容相一致,股东应按股比从大到小排列,无需打印,直接上传电子版word即可。 上述上市公司含新三板上市。 四、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图片超过10张,建议整理后放在word或pdf文件中上传,且文件命名应与文件内容相符。 |
主要人员身份证 | |
…… 示例图片说明:示例图片隐去相关隐私信息,企业提交的扫描图片应清晰可见全新信息。
常见错误: 1、主要人员身份证扫描图片过于模糊; 2、主要人员缺少背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3、主要人员身份证已过有效期限; 4、主要人员身份证扫描图片与公司概况表中的所有主要人员名单、顺序不一致。 | |
填表说明 | 1、请按照公司概况表中的主要人员顺序,依次上传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2、至少应包括专人专岗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等3名人员的身份证。 |
公司近期为员工所上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 | |
示例图片说明:示例图片隐去相关隐私信息,企业提交的扫描图片应清晰可见全新信息。
常见错误: 1、社保证明查询时间过久,已过社保平台核验查询时效,或不能体现公司最新人员在职情况; 2、社保证明未包含公司概况所填人员中的至少三人; 3、社保证明中的公司名称与申请公司名称不一致; 4、采用劳务派遣形式,而非申请公司直接为员工上社保。 | |
填表说明 | 1、社保证明应包含公司概况表中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 2、社保缴纳主体应为申请者本身; 3、社保证明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 4、社保证明应为本次许可提交时一个月以内开具的且为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
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文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页) | |
示例图片说明:示例图片隐去相关隐私信息,企业提交的扫描图片应清晰可见全新信息。
常见错误: 1、提交的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不全,如同时获颁了跨地区、省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在本表单只提交了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而未提交省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反之; 2、上传的已获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不完整,需要上传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表。 | |
填表 说明 | 1、跨地区或省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均需上传; 2、需上传部分包括许可证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年检记录表,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
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填表说明 | 一般情况下无需提交其他材料,遇有特殊情况可在此上传相关附件。 |
负责经营电信业务机构相关信息表
机构名称 | 北京示例有限公司
常见错误: 公司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公司名称不一致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仅总公司填写) | 110108012600000
常见错误: 注册号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注册号不一致 | |||||||||||||||||||
机构性质 | ○子公司 ○分公司 ●总公司 | 注册地 | 北京 | |||||||||||||||||||
负责地域 | 全国
常见错误: 负责地域与拟申请业务覆盖范围不一致。 | 负责业务种类 | 国内呼叫中心业务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常见错误: 负责业务种类与拟申请业务及已获颁业务种类不一致。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2号楼316室
常见错误: 注册地址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载明的注册地址不一致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2号2号楼316室 | 邮政编码 | 100000 | |||||||||||||||||||
负责人姓名 | 李四 | 手机 | 13900000002 | 座机 | 010-66660002 | 传真 | 010-66660002 | 邮箱 | lisi@163.com | |||||||||||||
联系人姓名 | 王五 | 手机 | 13900000003 | 座机 | 010-66660003 | 传真 | 010-66660003 | 邮箱 | wangwu@163.com | |||||||||||||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有效联系方式。 | ||||||||||||||||||||||
股权结构 (仅子公司需填写) | 股东名称 | 工商注册号(身份证) | 参股比例(%) | |||||||||||||||||||
张三 | XXXXXXXXXXXXXXXXXX | 100 | ||||||||||||||||||||
常见错误: 股权结构情况与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不一致。 | ||||||||||||||||||||||
法定代表人姓名(仅子公司需填写) | 张三 | 手机 | 13900000001 | 座机 | 010-66660001 | 邮箱 | zhangsan@163.com | |||||||||||||||
常见错误: 联系方式不是真实联系方式。 | ||||||||||||||||||||||
上市情况 (仅子公司需填写) | ●未上市 ○境内上市(股票代码:)○香港上市(股票代码:)○其他地区上市(股票代码:) | |||||||||||||||||||||
客服负责人姓名 | 孙七 | 手机 | 13900000005 | 座机 | 010-66660005 | |||||||||||||||||
填表说明 | 1、若企业尚未设立分支机构,可以填写申请企业本身的相关信息,当你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电信业务的机构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本表单相关信息; 2、表单内容填写应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 |||||||||||||||||||||
1.提交社保证明没有3个月的怎么办?
答:社保证明应为本次许可提交时一个月以内开具的且为最近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电子版社保证明,证明中应有验证码,可在线核验真伪。
2.公司正在申请许可证,可不可以开具正在申请的证明?
答:新业务申请的,受理后有受理通知书,不再另行开具申请中证明。已持证企业办理变更事项的,如有需要,可开具变更中证明。需公司出具开证明申请,写明开证明原因,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后,递交或快递至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月坛办公区业务受理大厅。经核准无问题后,可以开具正在变更申请中的证明。
3.工商调不出章程(工商不给打印)怎么办?
答:按以下材料提交:a、提交能够体现现行公司股东情况和变更信息的工商系统截图(公司盖章);b、自己公司盖章、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章程;c、提交无法调出章程的情况说明(公司盖章)。
4.做BBS是否需要审批?
答:开展 BBS(电子公告)业务需要专项审批,具体请咨询网信办。
5.股东的股东变更,需要在系统做变更吗?
答:不用在系统做变更。但需企业自查,股东追溯是否有外资,若有外资,需按《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流程办理。
6.公司领证的时候,社保中的人都已经离职,如何领取?
答:无需社保中人员领取。领取人需携带与系统中模板一致的授权书。其他要求详见系统公告栏的最新领证通知。
7.公司做完变更去领证,可以是香港人吗?
答:可以,请按领证通知中要求,带齐领证材料领取。
8.许可变更和码号变更同时做会有影响吗?如果不是同一事项, 企业现在正在做法人变更,但是许可证又想做股东变更?
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上同一事项变更应许可证先办。
9.领证是否要把原经营许可证都带齐,还是只带第一页?
答:整本都要带齐。
10.企业前十大股东,是基金,在工商系统查不到截图,怎么办?
答:若为上市企业前十大股东里的基金、保险、银行、证券等机构的基金产品,可以不用提交截图。
若是基金、保险、银行、证券公司本身申请许可证的,是可以在工商系统查询的,需要提交工商截图。
11.总公司申请许可证可以用分公司的人员社保吗?
答:可以用分公司的人员或者办事处的,但不可以是子公司、劳务派遣或人力资源外包的。
12.公司性质为100%国有公司的时候,股权结构图要如何填写?
答:在填写股东结构图的时候要把这个唯一的一个股东填写上,并注明为国有独资,比例100%。
13.申请公司的许可证下来后可不可以把的母公司和兄弟公司的域名放在自己名下使用许可证,需要怎么操作?
答:域名可以是公司本身或公司的直接股东,兄弟公司不可以。网站必须是自己公司备案的。具体咨询当地管局进行咨询。
14.企业上市后变成流通股, 如果企业的流通股只有50%,这种情况怎么填写?
答:申请表中需填写的是上市公司的前五大股东。股东追溯应按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追溯。与流通与否无关。
15.社保补缴可以吗?
答:可以。
16.服务器在国外,在国内做电子商务,需要备案吗?
答:如果该电子商务网站在境内做了CDN加速,需要备案。具体备案事宜可咨询当地的省通信管理局。如果是专门针对境内用户开展电子商务,服务器应放在国内。
17.社保局不提供纸质材料,网上打印社保证明后,退回意见要求提交核验步骤?
答:社保证明应为加盖社保机构鲜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若为社保机构电子章,或只能从社保机构网上打印,无鲜章的,社保证明中应有验证码,可在网上核验真伪,若无验证码,企业应自行提供网上核验方式进行真伪核验。
18.ISP是否有网站接入的区别?
答:有区别。一种是含网站接入,即为网站做接入;一种是不含网站接入,即给企业个人等非网站做接入。为网站做接入,需做信息安全评测,共三个系统评测。不给网站做接入,无需做信息安全评测,只做2个评测即可。许可证上的写法会有所不同。
19.离岸呼叫中心,在北京申请不开展业务,授权给外地城市可以吗?
答:离岸呼叫中心属于试点业务,请在公司注册地省管局办理咨询。
20.法人和股东有违规记录,如果更换法人和股东是否可以继续申请许可证?
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如果公司本身存在违规记录,即便是换了法人和股东,仍然不符合申请条件。
21.呼叫中心,因特网接入服务,全国开展业务是否需要在各地管局开展备案?
答:许可证不需要备案,互联网接入服务需做系统对接,企业可找系统开发商协助对接事宜。
22.移动转售试点和宽带接入试点,是否可以进行主体转让?
答:不可以进行转让。
23.企业填写了变更申请书,之前业务是因特网数据中心,变更后项目为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服务项目内容填写了“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现在企业想把服务项目的内容取消。要求退回此表单。该业务是否可以退回重新填写?
答:服务项目不能取消,含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不是靠换证申请书上的写法决定的。2016.3.1之前发出的IDC证换证时均为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如要增加此服务项目,需要先通过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的安全评测,然后提交变更申请(选择其他变更),获批后方可加上。
24.企业有省许可证已经过期,注册资金是100万元,现在需要增资申请跨地区许可证,这种情况是直接申请,还是现在系统里做变更?申请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答:直接申请即可。流程是先在TSM系统上提交申请,审核员预审核,有问题会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企业修改,若初步审核通过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向企业发放受理通知书,受理后若材料无其他问题,60日内发放许可证。申请者资质要求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与省内申请最大的区别就是注册资本的要求,跨地区的注册资本要求最低是1000万元人民币。
25.提交网审资料的扫描件时,可以加盖用途章吗?
答:除标明必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外,再额外加盖用途章也是可以的。
26.小区宽带申请什么业务?
答:小区宽带可能涉及到“用户驻地网”试点、“宽带接入网”试点、ISP业务,可以咨询当地的省通信管理局,这两项试点业务都是省里批的。
27.铁通是不是基础运营商?
答:铁通是移动的子公司,移动授权铁通可以做的业务有:(1)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2)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3)国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4)IP电话业务(限Phone-Phone的电话业务)、(5)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
28.企业是甘肃省,想申请西藏的呼叫中心业务,应该怎么选?
答:注册地为甘肃的企业如果只想在西藏一省做业务,无法申请。企业可以考虑在西藏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在西藏申请该许可。如果除了西藏外还想在其他省开展业务,甘肃公司可向工信部直接申请跨地区呼叫中心业务许可。
29.营业执照上的范围必须要显示许可证的业务吗?
答:是的。
30.一个公司可以名下可以有多个域名和网站吗?有多个服务器,系统平台所在城市应该怎么填写?
答:一个公司可以有多个域名及网站,但是一个域名只能对应一个公司。系统平台所在城市把所有服务器所在城市都填上即可。
31.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否归属地化管理?在哪里申请?
答:如果是中外合资企业,通过外资审查后,在工信部申请。如果是内资企业,在公司注册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
32. 网络托管业务,含有外资的企业可以申请吗?
答:不能。
33. App业务要申请什么业务?
答:不能一概而论,要看APP具体实现的是什么服务,凡符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相关业务特征的,就应申请对应业务。
34. 服务器在境外,但线路在境内要开展业务需要申请许可证吗?
答:在境内开展电信业务必须取得国内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要求服务器必须放置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覆盖范围内。
35. 许可受理提交的书面材料依然要求日期网址都要有吗,如果打印不出来能手写吗?
答:必须有。若打印不出,应是浏览器设置问题,可在浏览器文件菜单栏或打印菜单栏中找到页面设置,在页眉页脚处选择要显示的网址和日期即可。
36. 许可证覆盖范围全国需要在各地做备案吗?哪个文的要求?
答:不需要做备案。文件可查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37. 什么情况可以变更经营主体?
答:公司合并或分立时,才能变更经营主体。
38. 企业和基础运营商的合作协议可以用短信包的协议吗?
答:“短信包协议”这个说法不能确定协议里具体是什么内容,需要审核人员看到具体的协议内容才能判定。
39. 公司做了全网SP的许可申请,现在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但是在申请期间公司在工商做了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导致目前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不一致,该怎么办?
答:若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有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了,需撤销后重新提交。若已取得许可证后发现许可证载明事项变更了,应尽快在系统中提交相应变更材料。
40.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模板?都需要谁签字?
答:没有模板,只需所有股东或董事签字(若章程中有特别规定,也可部分签字即可),一致同意许可证事项变更的决议。
41. 提交业务合作协议是指什么?
答:提交合作协议是为确认公司是否已开展许可证上载明的电信业务。企业应提交与三大运营商签署的和许可证上业务相关的协议和面向客户开展业务的协议。
42. 如果公司有违规情况是否吊销许可证?企业在违规或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可以提交股东变更申请吗?
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里明确指出,“吊销行政许可适用于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后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形。”,所以如果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证机关是有权依法办事的。
43. 若公司比例不满百分之百,章程上不满百分之百,但要是按章程上的比例填写表单无法保存,怎么处理?
答:企业可以在填写表单时调整一下比例,并在章程栏目中补充情况说明。
44. 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母公司的许可证吗?若域名不同会有影响吗?
答:分公司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接受并完成总公司委派的任务。ICP许可证上载明了域名,凡未在许可证载明之列的,均不可以。
45. 企业可以申请驻地网业务吗?
答:用户驻地网业务是试点业务,需找试点地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咨询。
46. 总公司申请许可变更,分公司也在使用总公司的许可证进行开展业务,分公司也有变更,需要在工信部提交变更申请吗?
答:总公司许可证事项有变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若分公司负责部分地区业务并发生信息变更,应在系统中“负责经营电信业务机构相关信息表”更新相关信息。
47. 企业是法人独资需要上传股东结构图吗?
答:若系统有要求提交股东股权结构图,就必须提交。按该栏目说明中的要求填报。
48. 如企业没有开通业务还能申请续期吗?
答:只有开通业务才能进行许可证续期。
49. 企业追溯到自然人比较多无法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问可以提供自然人复印件吗?
答:只有一级股东需提供证件,二级及以上法人股东提供工商系统截图、自然人股东无需提交证件。
50. 股东变更,多层股东需提供所有章程吗?
答:股东只需提交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出的能够体现最新“股东信息”的工商公示信息截图。
51. 企业申请到许可证后,但未开展业务,可以做股东变更、经营主体变更吗?
答:股东变更和经营主体变更均未要求必须开通业务。
52. 股东和出资比例没有变只是出资方式变更了,需不需要做变更申请?
答:不需要。
53. 企业申请许可证时是否要提交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若公司上市后需要进行许可变更吗?
答:企业申请许可证时不需要提交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需在系统提交股东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股东附页会变更为公司前五大股东情况。如果注册资本有变更,也应一并提交申请。
54. 网络托管业务里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网络托管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要求什么级别,几个人,在哪颁发?
答:a、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
至少有3个计算机、通信、网络相关专业的人员,并提交真实有效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若无职称证书,只提交学位学历证明也可。
b、企业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至少有3个技术工人,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若无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证书,提交计算机、通信、网络相关专业的学位学历证明也可。
c、企业特种作业技术工人登高证(申请代维铁塔的)
至少有3个 具有登高证的技术工人。并提交真实有效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55. 互联网金融业务需申请什么许可?是否需前置审批?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中将互联网金融分为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其中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平台应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其余进行网站备案即可。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申请后,许可证服务项目中会写明不含互联网金融服务,若想申请该服务项目,须取得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
56. 申请跨地区国内呼叫中心业务,是先设立呼叫中心,还是先办理许可证?
答:没有要求,都可以。但设立呼叫中心平台后,未取得许可证不允许开展业务。
57. 注销公司是否需要办理注销许可证?
答:需要注销许可证。应在注销公司前注销许可证。若许可证有效期在四个月内,可直接将许可证交回,并提交不再继续经营的说明。若许可证有效期在四个月以上,需在系统中提交注销相关材料。
58. 国内甚小口是否可以开展国外业务?
答:不能。
(一般增值电信业务都是只能在国内开展。也有特例,离岸呼叫中心是平台在境内,但对境外用户提供服务。)
59. 云计算能在省内做吗?
答:互联网资源协作的业务覆盖范围为机房所在地,若只申请本省内的机房,可直接在省内申请。
60.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中的联系人和负责人必须是社保中的人吗?这个表中的联系人和负责人必须和“公司概况”表格中的人保持一致吗?
答:申请表中的联系人或负责人,网络安全保障措施表单中网络安全负责人及负责经营电信业务机构相关信息表中客服负责人必须填在公司概况中并提供该3名人员的社保证明。
61. 省内未年检,同时许可证过期。是否可以正常申请跨地区业务?
答:是否可正常申请许可,需看企业是否在不良名单或失信名单中。若企业因未参检,被加入不良名单,仍可正常申请跨地区许可,申请时需补充相关承诺。
62. 申请EDI填写的IP必须是注册地的IP吗?
答:没有这个要求 。
63. 企业想要申请教育类网站,省内让企业去教育部门做前置审批,关于取消前置审批的文件可以让企业在哪能看到?
答:前置审批是否取消是前置审批的审核部门决定。若教育部取消了关于教育的前置审批审核,企业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相关文件给省管局。
64. 省内的证要做变更,又想再申请跨地区证是可以的吗?
答:可以,省内变更和跨地区申请不冲突。
65. 机房在廊坊,既然ISP是以省为单位,为什么不写河北,写的也是廊坊的经营范围?
答:企业申请时填写的范围为城市,批准的许可证上范围就是城市。以此问题为例,若ISP企业在廊坊的机房信安评测通过,申请时填写的业务覆盖范围为河北,则批准的许可证范围就是河北。申请时企业自己写的范围只写了廊坊,则批准后许可证上的范围就是廊坊,就只能在廊坊一城市开展业务。
66. 企业的一级股东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了,营业执照号码有变动,需要在工信部这边做变更吗?
答:不需要做变更,对年检也不影响。
67. 许可证上,有的企业证上写的是全国,是把31个省全申请了吗?如果是那就是说如果31个省不完全申请的情况下,证上标注的是申请了哪个省写哪个省吗?
答:是的。(申请全国直接勾选全国。)
68. 有限合伙公司没有章程,只能提供合伙协议,是工商打印的,可以吗?
答:可以。(合伙公司的合伙协议等同于有限公司的章程)
69. 企业有跨地区IDC,想要取消一个节点城市,问需要做变更吗?
答:需要,做业务覆盖范围变更。
70. 系统交的社保是4、5、6月的,现在8月去交纸质资料,是要交和系统一样的纸质,还是交最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答:请提交与网审时一致的书面材料。
71. 网络借贷,P2P,属于经营类电子商务吗?可以100%外资吗?
答:网络借贷平台属于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可以100%外资,但需先去银监会等部门做前置审批。(若有外资,需按外资流程申请。)
72. 企业有省内许可证,注册地址变更了,现在要申请跨地区许可,需要单独把注册地址变更吗?还是可以直接申请跨地区许可,等有其它变更再一起变呢?
答:若企业省内有许可证,公司相关信息发生变更,需先提交省内许可证变更后,再提交跨地区申请。
73. 企业在系统里提交了注册资本变更,但是现在工商那边的注册资本又变了,企业是否可以把这次的注册资本撤销,直接变最新的注册资本?
答:企业可电话咨询公司的变更进度,有一些流程中的节点是无法撤销的,只能等许可证签发后再提交新一次变更。
74. 许可证过期了,想要重新申请,目前是灰色状态无法申请
答:有可能是有在进行中的任务,也有可能是系统问题,需技术部门手动处理。企业可电话咨询。
75. 已提交申请,不小心点撤销了,怎么办?
答:企业可拨打咨询电话说明情况,审核人员予以处理即可。
76. 新三板上市,工商不能变成上市怎么办?
答:未要求工商变更为上市。若企业为新三板上市,具体提交材料详见系统中申请表单的填表说明。
77. 社保证明必须是本公司或者本公司分公司的,这个规定有什么明文规定吗?
答:《劳动法》规定的法律风险(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不适合承担电信业务中的公司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和信息安全负责人。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第22号令)中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78.只做APP,是否需要要求企业有网站?
答:APP中提供的内容涉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的相关业务,需申请对应的许可证,若公司只做手机应用软件,不要求必须设立网站。
79. 企业正在续期中,期间在工商已经把注册资本从一千万变更为二千万,但是许可证这边的注册资本还是一千万,暂时没有做变更,导致被退回,这种情况下企业该怎么做?如果撤销重新提交,会不会影响续期?
答:续期要求到期日提前3个月提交续期材料。若撤销后再提交时不足3个月,需提供检讨及承诺;若不足1个月则无法再提交。退回时若涉及续期时限有问题,审核人员会写明意见应于什么时间之前提交。
80. 社保人员提供的社保证明,有没有要求必须缴纳哪种险?最少交几种保险?
答:至少应有三险。
81. 企业申请许可证,社保证明按要求盖有社保局的鲜章,还需要提供社保局系统的截图和核验方式吗?
答:一般情况不需要再提供核验方式截图等。若审核人员怀疑社保材料虚假,会让补充相关材料证明。
82. 审核意见要求企业提交社保发票,是提交几月份的发票?如企业是一次性缴纳半年的,是否可以提供半年以前一次性开具的发票?
答:一般是提供近期1个月的发票证明即可。若有特殊情况,近期未开具最新发票,请补充其他能证明正常缴纳社保的材料,并补充情况说明。
83. IDC和ISP跨地区,要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是需要做节点城市变更和覆盖范围变更两项吗?
答:只需做业务覆盖范围变更。
84.企业有传统IDC许可证,现在要做含互联网资源协作的IDC,如何操作?以后的许可证上会如何标注?会不会影响之前的传统IDC业务开展?
答:企业需提交许可变更事项中的其他事项变更,变更事项写明为增加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变更完成后,许可证上会载明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与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仅限互联网资源协作)两部分业务内容。不会影响之前的业务开展。
85. 公司有上海省内ISP,做的是含网站接入,现在公司申请了跨地区的许可上海、北京、天津,做的是不含网站接入,证也下来了,企业想要问要是省内证注销了,上海这个地区,还能开展含网站接入的ISP业务吗?
答:企业如果注销省内含网站接入的ISP许可证,就不能做网站接入服务了。企业可申请跨地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的变更,将上海地区增加网站接入服务,再注销省内的证书。
86. 跨地区呼叫中心业务,是不是只要在系统平台所在城市有服务器,其他覆盖地区都不需要呢 ?
答:若为集中式组网,平台有一个即可。
87. 北京可以同时做ISP含网站接入和不含网站接入吗?
答:企业可以申请同时做互联网接入和网站接入。
88. 公司有ISP许可证,北京市,天津市,武汉市,广州市,想要变更湖北和广东省(想把湖北和广东其他地区加进去),需要做什么变更吗?
答:企业需在系统中提交业务覆盖范围变更。
89. 企业申请跨地区SP、VPN 、ISP、IDC续期,能不能上传子公司签署的ISP和IDC的业务合作协议?VPN业务一直没有开展,该业务的合作协议也无法提供,还用做续期吗?
答:若公司许可证有授权页载明该子公司可以经营某项业务,可使用子公司签署的协议。公司若未开展部分业务,则未开展业务不能续期。
90. 企业的二级股东和四级股东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在这种情况下对申请许可证有影响吗?
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是什么原因导致企业进入异常名录,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审核人员再做判断。
91. 许可证遗失,办理补办,但是提供不了社保记录,所以打算放弃许可证,可以直接在系统注销吗?
答:可以。
92. 创业板上市,流通股,申请许可证时候是否需要追溯股东情况?
答:需要追溯。企业可直接参考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单中的填表说明。
93. A公司有SP和ICP许可证书,现在公司要拆分出一个B公司, 许可证是否全给B公司?
答:没有拆分的说法,若为分立,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将许可证做经营主体变更。
94. 公司名称在工商做了变更,工信部这边还没有提交变更资料,又有新证要领取,授权委托书是用以前的章吗?
答:若名称已变更,盖新公司章即可,同时补充一份工商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拿到许可证后,应尽快提交变更材料。
95. 互联网资源协作与传统IDC分开了,分类目录中没有这一项,在哪里有相关政策性的文件可以观看?
答:互联网资源协作是互联网数据中心里的服务项目。包含于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里。具体业务描述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中查看。
96. 网络借贷(P2P)平台是否应申请许可,申请什么许可?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若企业无外资,应在本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许可。若平台还从事其他电信业务,还应按照业务界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97.网约车平台申请什么许可?
答:网约车平台只需做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即可。若平台还涉及其他电信业务,还应按照业务界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98. 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需申请什么许可证?
答:应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若平台从事其他电信业务,则应按照业务界定申请相应许可。
99. 公司做股东变更,股东是个人独资企业,去工商问过了没有章程,这样怎么提供资料?
答:股东只需提供工商企业信用查询网上的公司基本情况截图。
100. 企业证书写的是不含固定网不含互联网的信息服务业务,企业想换成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许可证,可以直接换证吗?
答:不可以,只能是申请其他业务或变更许可证载明事项时一并更换。
101. 公司在北京注册,想要申请跨地区IDC、ISP,只做天津,上海的业务,不在北京开展业务可以吗?北京市必须覆盖到吗?
答:企业可直接申请业务覆盖范围为天津、上海的许可。
102. 有限合伙还需要追溯吗?如果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如何追溯?
答:有限合伙企业和其他公司一样,需要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者国有独资为止。非上市公司股东也需要追溯到自然人或者国有独资。
103. 企业做电子商务业务,可以让境外的企业入驻网站吗?
答:可以,电商平台的服务器、数据在境内即可。
104. 经营主体信息报备,是否有网上审核?
答:经营主体报备若指负责经营电信业务机构相关信息表报备,企业直接填写保存即可,若发生变更及时修改。没有审核。
105.上市公司股东如何追溯?
答:企业可直接参考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单中的填表说明。
106.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图画到哪层?
答:企业可直接参考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单中的填表说明。
107.申请者为上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是否需要做变更?
答:申请者若为上市公司,股东附页会载明前5大股东及持股情况,若发生变更,需到工信部做股东变更。
108.申请者为上市公司,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申请表中股东结构怎么填写?
答:若申请公司为上市公司,申请表中股东需填写上市公司前五大股东,剩余部分填写“其他”,比例之和应为100%。
109.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如何判断是否为外资?
答: 其中涉及的外资参股境内证券或基金管理公司视为外资,其外资股比可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一览表(2015年7月)》以及《外资参股基金公司一览表(2015年7月)》折算得出(若更新则按新情况执行);外资参股境内证券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金融产品视为内资;具有明显外国名字的公司或金融产品视为外资。以及前十大股东中的法人股东的工商系统截图信息中显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
110. 外资企业,技术人员是否可以是外籍人士?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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